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5-09-01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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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需要的合格的大学生,现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 思想政治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第四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国家安全。
第五条 热爱集体,关心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服从集体决议。
第六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非法活动。
第七条 热爱学校,注重大学生形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第三章 品德修养
第八条 自强自立, 自尊自爱, 自重自信。
第九条 谦虚谨慎,尊敬师长,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
第十条 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和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第十二条 维护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敢于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十三条 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四章 学习生活
第十四条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乐于创新,积极实践。
第十五条 遵守课堂纪律;课堂上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上课发言应举手,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课堂秩序;课堂上应将手机、平板电脑等通讯设施的铃声关闭,不接听手机,避免影响老师授课和他人听课。
第十六条 遵守考试纪律。具体要求参照《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实验室、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计算机房不得玩游戏、网上聊天与观看、传播不健康的影像制品。
第十八条 遵守图书馆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损坏图书、杂志、报刊,不得窃书,违者按照《济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九条 充分利用课堂和课外时间,认真预习、学习、复习,独立完成布置的作业。
第二十条 认真安排自修,自修时应保持安静。
第二十一条 积极参加课堂实验和社会实践,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五章 校园生活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管理,不得顶撞、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不得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与老师、年长者交往时主动问候、礼让先行。
第二十四条 男女学生交往以“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为准绳。男女交往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禁止男女学生在校园内揽腰挽臂,禁止在校园内依偎搂抱,禁止在教室、餐厅、草坪等公共场所亲昵作态。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异性住宿,严禁学生在校外与异性同居。
第二十五条 着装文明得体,禁止衣衫不整进入公共场所,禁止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第二十六条 语言文明礼貌,说话不夹带粗俗字词,不漫骂、
挖苦和取笑他人。
第二十七条 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浓妆艳抹,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及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 自觉遵守寝室及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禁止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等杂物,禁止在楼道内焚烧杂物。
第二十九条 爱护公物,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在草坪上骑车、踢球等。
第三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就餐、借还图书、购票购物文明有序,观看演出、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
第三十一条 遵守公寓、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按时归宿,按时就寝,宿舍内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二条 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沉溺于电子游戏、网上聊天,不观看、传播非法及黄色信息和影像制品,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第三十三条 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吸毒,严禁在校园内吸烟。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加强教育;如情节严重,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